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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兑换业务长红金马地区 卖出为买入的五六倍

2008年02月05日 08:2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5日消息 据台经济日报报道,台湾金门马祖地区小额兑换人民币业务长红,买卖人民币现钞已成为金马地区金融机构外币买卖主要业务,且卖出金额为买入金额的5到6倍,足见人民币的抢手程度。

  台当局“陆委会”昨天召开委员会议,台“中央银行”在会中提出报告,从2005年10月3日开放金、马地区金融机构承作小额兑换人民币业务,一直到去年底,金、马4家金融机构合计卖出人民币3.5亿元,买入人民币仅3906万元。

  依照台湾的现行规定,经“小三通”往返的旅客,不论是台湾籍或大陆籍,每人每天最高兑换上限是人民币2万元。台“陆委会”委员会议发言人刘德勋表示,推估人民币小额兑换业务出现供需不平衡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台湾经“小三通”前往大陆的人数远多于大陆旅客到金马;二是人民币近期升值幅度较大,台湾民众持有人民币意愿较高。

  根据台湾“央行”报告指出,买卖人民币现钞业务,已成为金马地区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主要外汇业务。去年底,台当局一共核准4家金融机构、开设12个据点。4家金融机构分别是台银、土银、金门县信用合作社及元大银行。

  至于台湾本岛何时实现兑换人民币业务,刘德勋说,当局计划在放行大陆客来台观光后,允许大陆客可以在航空站、旅游景点等地,兑换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的新台币,相关方案正由“金管会”和“观光局”研议。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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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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