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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加大台湾水果及其商标权的保护力度

2008年01月16日 09:0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福州1月15日电(记者康淼)记者从15日召开的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去年福州市工商局加大了台湾水果及其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立案查处5起假冒台湾产地水果的案件,没收假冒台湾产地水果279箱。

  福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王礼富告诉记者,这些假冒台湾产地水果主要为芭乐、香蕉、莲雾、木瓜等。“我们主要从批发源头上进行监管,索票索证,检查台湾水果经销商进货手续、供应商证明等资料,并在市场上加强巡查。”

  福州市工商局还在台湾水果集散地设立了12315投诉举报点,这也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假冒台湾水果线索的重要渠道。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加大对台湾产地水果商标权的保护,2008年以来已撤销了3件将台湾水果名称作为商标名称的注册商标。

  2005年台湾产地水果进入福建市场销售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以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产地水果进行销售的现象,既影响了台湾产地水果的品牌形象,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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