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7年11月28日,国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潘海民副司长介绍说,为了落实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国家工商总局研拟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为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开设“绿色通道”。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中新社佛山一月五日电 (记者 孙建驹)台湾农民只需在广东佛山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就能以“个体户”身份在当地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佛山工商部门已为此开通“绿色通道”,符合申办条件的台湾农民可尽快办理。这是记者五日从广东佛山市工商局获悉的。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从二OO七年十二月起,台湾农民可以在中国大陆十一个省区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广东佛山在首批试点地区之列。
据佛山市工商局官员介绍,工商部门建立了为台湾农民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同时还将免费为申办者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而此前,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台湾农民在大陆从事种植业必须以外商投资企业形式,并且先要通过外经贸部门审批登记,程序较为繁琐,条件要求较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台湾农民在当地从事种植业的发展。
一位台湾农民“个体户”对记者说,两年前就想来佛山搞种植,但是当时的申办要求比较高,现在能以个体户身份登记,不少台湾的同行跃跃欲试想过来投资办企业。
据了解,目前台湾农民在广东佛山可以经营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等自产产品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和特许经营)、农产品和农业技术进出口、农业科技交流和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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