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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出台意见积极推动闽台旅游交流合作

2007年12月13日 08: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昨日从省(注:福建)旅游局获悉,近日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旅游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国家旅游局将大力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积极推进构建海峡两岸旅游合作体系,打造“海峡旅游”品牌。

  据省旅游局办公室相关人士介绍,国家旅游局把“海峡西岸旅游区”列为全国“十一五”期间优先规划和建设的12个重点旅游区之一。

  国家旅游局还将积极推动闽台旅游交流与合作,使福建成为大陆对台旅游的先行先试省份。具体措施有:把海峡旅游博览会培育成为推动海峡两岸旅游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时,支持福建作为首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省份,适当增加福建赴台旅游配额和赴台旅游组团社名额,支持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循厦门—金门、马尾—马祖航线往返。(记者 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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