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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台通婚逐年增加 “老夫少妻”现象减少

2007年11月13日 08: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广州11月12日电(记者肖思思)记者从12日在广州召开的首届全国和谐家庭高层论坛上了解到,近年来,粤台婚姻登记数量逐年增多,婚姻双方的年龄差距在逐步缩小,“老夫少妻”现象不到20%。 

  据统计,1990年至2006年,广东省共办理粤台结婚登记15548对。1996年以前,粤台婚姻每年只有几百对,1997年以后,广东省每年办理涉台婚姻登记都在1000对以上。2006年,广东省办理涉台婚姻登记1079对,占全国同类婚姻登记的3%。

  据广东省民政厅调研员陈婉玲介绍,早期的粤台婚姻,台湾居民多数是年龄较大的未婚老兵或60岁以上离婚、丧偶男性,广东省居民则大多是年轻女性,“老夫少妻”现象占比例很大。近年来,粤台婚姻男女双方年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男女双方的年龄相差20岁以上的不到20%。粤台婚姻中,女方绝大多数是大陆公民,占粤台婚姻总数的98%以上,尤其以农村妇女及城市文化程度较低的无业女性居多,男方在台湾的生活条件多处于中下水平。广东的女性与台胞结婚,更多的是从经济方面考虑,而台湾男性方面,部分是年纪较大想通过结婚回大陆定居,部分是在台觅偶有困难,部分是为了方便在大陆投资经商。

  陈婉玲介绍,从总体上说,粤台婚姻呈逐年增多、良性发展的趋势。导致粤台婚姻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互相了解不够、轻信诺言上当受骗,分居两地导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年龄差异太大使得夫妻相处难,以婚姻作筹码索取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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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阳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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