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布了影视产业惠台新政策。新的惠台政策将为台湾影视业带来什么益处?给两岸影视业的交流合作带来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正在北京出席“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的两岸影视业者和相关人士——
合作拍片可上卫星频道黄金时段
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表示,此次影视界惠台政策的推出,对于推动和深化两岸影视界交流合作,满足两岸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稳定两岸关系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说,中华文明是两岸特有的文化基因,两岸民众有着强烈的文化认同。近年来,大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为两岸影视界的交流合作提供了无限商机和广阔前景。
国家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曹寅在解读这两项政策时表示,两岸合拍电视剧可视为大陆产电视剧政策将促进两岸电视剧业交流,未来两岸合拍剧将可能出现在大陆上星频道黄金时段。
曹寅说,所谓上星频道即指通过卫星覆盖全大陆的频道,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一个。黄金时段则指每天19时至22时。以往只有大陆制作的电视剧能够在这些频道的黄金时段播出。大陆每年生产电视剧1.3万多集,真正能够在黄金时段的上星频道播放的只有一半。而一部电视剧覆盖的范围大小,对于它的收视率、经济效益影响很大。两岸合拍片能够享受大陆产电视剧待遇,也就是在播出时段、发行上享受同等待遇,这一政策发布为两岸合拍片在黄金时段播放提供了可能。
湖南广电集团总经理欧阳常林表示,从1989年的《六个梦》到最近的《一帘幽梦》,从协拍、合拍到“陆产”,湖南台是与台湾合作最多的大陆地方电视台。惠台措施的出台,对两岸影视机构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一方面简化了审查过程,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时间,一方面增强了影视机构对于制作更多符合观众需求的作品的主动权和自信心。同时,也会激发创新活力,以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
北京中北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尤小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惠台措施非常及时。宏观地说,大陆的资金、市场、经验,再结合台湾的创意和行销,两岸影视业者一定能够创作出既有民族文化传统,又有国际竞争力的精神佳作;微观地说,惠台措施将鼓励大陆更多地起用台湾年轻演员,拍摄更多、更好的现代题材影视作品。
结合两岸优势创造“华流”市场
1988年就开始在两岸奔走并进行影视制作的台湾著名演员侯冠群表示,新政策的出炉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台湾经济不景气,影视业本身又受到很多限制,所以大陆市场对台湾的影视业来讲至关重要。由于此前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使得两岸影视交流合作中,台湾的主创人员和演员比例等都受到限制,节目也无法在黄金档播出,减弱了台湾影视业来大陆发展的意愿。新的惠台政策实施后,让台湾影视业者看到了生机,有利于吸引更多资金来投入两岸影视的合作发展。
出席本次论坛的台北市文化局局长李永萍说,两岸的文化产品最需要合作,大陆从发扬中华文化的角度出发,拥抱台湾影视界,取消相关限制,有助于两岸携手共同发展华文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双赢局面。
她说,如果没有大陆的惠台政策,台湾的合资片要和日本、美国、韩国的影视作品一起分配外片配额,而这个配额非常有限,每家电视台所能播出的外片数量受到严格限制,所以台湾艺人缺乏热情到大陆来拍合资片。因为拍完不能上黄金档,双方合作就会受限。加入台湾元素,可以拍出两岸观众都喜闻乐见的作品,而且也可以提升外销潜力。
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说,过去因为两岸相关政策的限制,所以让“韩流”如此繁荣。今后台湾的创意和行销经验加上大陆的广阔市场、资金和广大演创人员的实力,会提升彼此的竞争力,出现更加优秀的华语影视作品,创造出“华流”市场。
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达500多部
1987年,由台湾沈春池文教基金会赞助、台湾人凌峰为首的摄制组首次进入大陆拍摄的电视专题片《八千里路云和月》,首开两岸合作拍片先河。
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台湾剧,香港演员几乎占据半壁江山。90年代初,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许多台湾剧在大陆取景拍摄,在剧里起用大陆演员,但两岸演员在剧中的比例也有着名额限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两岸艺人的互动一直不平衡,台湾演员可以随意到大陆拍戏、登台、上节目,而大陆演员到台湾,无论程序还是言行都受到诸多限制。随着大陆影视业的发展壮大,两岸已经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近年,不少台湾制作人在大陆设有片场和制作公司,像周令刚的北京怀柔片场,杨佩佩的上海工作室……
20年来,两岸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专题类节目500多部,共同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广播影视节(展)活动200多场次,台湾业内人员前来大陆参观访问、制作节目、洽谈业务上万人次,台湾的广播影视导演、编剧、演员、摄影师等从业人员,有4000多人次受邀参加大陆影视剧、综艺晚会和专题节目的制作演出,大陆从业人员有3000多人次赴台湾交流访问。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田进在论坛上表示,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20年,规模日益扩大,合作日益加深,作用日益重要。未来,两岸广播影视要在文化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等方面加大创新创意的力度,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王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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