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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出台应邀赴台办证签注新举措

2007年10月18日 14: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日前研究出台了更加高效的应邀赴台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与签注的新举措。

  这些新举措包括:一、申请人凡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的,可直接向其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申请赴台证件及签注的,一律按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若《赴台批件》或《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上批准的赴台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要求在当天内完成受理、审批工作。

  消息称,此举的出台,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的开展,必将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的人员往来,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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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董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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