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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9所优质小学定点接收台商子女

2007年09月22日 09:4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福州9月21日电(记者沈汝发)福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台商子女入学暂行规定》,在全市确定了29所优质小学定点接收台商子女读书,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福州市教育部门在每个县市区确定了1至3所优质小学作为台商子女就读的定点学校。根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台商子女,定点学校将无条件接收,个别学校如生源确已满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就读。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安排的台商子女,有关学校必须无条件接纳安排。

  通知规定,台商子女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有接收台商子女的学校,要针对台商子女的特点,因材施教。在台商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将开设台生班,台商子女较少的学校,实行随班就读。学校招收台商子女实行计划单列,不占当年学校15%的借读生指标。

  福州市教育部门此次还出台了一系列对台商子女的优惠政策。台商子女入读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一律免交借读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台商子女新来入读初中的,按就近原则安排到优质初中学校就读;台商子女初中升高中享受中招加分照顾,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新出台的《规定》对台商子女进行了新的界定。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台籍工作人员或台籍干部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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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阳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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