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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考虑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权

2007年09月17日 14: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9月17日电 台湾“陆委会”日前研拟开放大陆配偶在依亲居留阶段即可取得工作权,预估有2万多人将因此取得在台工作权;以后每年则可增加4千8百人。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陆委会”最近邀集相关单位研商,修改“大陆地区配偶在台湾地区停留期间工作许可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计划今年十一月上旬完成配套,提报台“行政院”核定。

  据悉,现阶段大陆配偶在台工作限制相当严苛。现行大陆配偶在台工作规定,前两年的团聚阶段,完全不能工作;进入依亲居留期间,符合经济弱势条件者,才能申请工作许可,目前近六成取得工作权;进入长期居留、定居期间,则具有完整工作权。

  大陆配偶初到台湾2-6年,没有工作权,因而两岸家庭只能依赖台湾丈夫养家,不但生活难以为继,还常遭中介借机剥削;甚至大陆配偶在外打黑工,被警察查获后,视为“非法打工”而遭遣返,造成与家人分隔两地,类似事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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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董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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