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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成为两岸商标合作“试验田” 保护商标权益

2007年05月03日 12: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福州5月2日电(记者康淼)“福建将作为两岸商标合作的前沿,通过开展对台商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台商注册商标,用法律手段保护商标权益。”福建省工商局局长詹毅日前告诉记者。

  近年来,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从商品、资金往来,发展到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的沟通合作的新阶段。大部分台资企业在大陆成功注册商标,有的还获得了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但由于两岸商标法规上的差异、双方信息渠道不畅、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弱、商标代理组织的作用不够,以及两岸商标保护机制尚未形成等因素影响,商标纠纷也时有发生。”福建省工商局商广处副处长赵敏说。

  今年年初,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闽台商标合作,加强对台商注册商标的引导,加强对台湾农产品及其商标的保护。

  詹毅说,福建省工商局将授权民间机构就两岸商标事务进行交流,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稳步发展。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还将和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建立闽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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