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30日电(吴金森 邓德相)2007年1-3月份,福建省泉州市新设立登记台资公司13家,注册资本3870万美元,投资总额6821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2.5%、524.3%和290.2%。
2006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鼓励台资企业、台湾同胞以各种方式到福建投资兴办企业。泉州市工商局很快制定了30条具体工作措施,其中有4条措施用于支持和推动泉台贸易合作往来。
这些优惠措施是:通过服务好泉州台湾学者创业园、石狮台商创业基地、泉州出口加工区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吸引台资企业、台湾同胞来泉投资;鼓励台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支持台湾农产品拓展泉州销售市场,加强台湾农产品产地标识及其商标权的保护,支持鼓励泉台两地行业协会组成“协会联盟”;实行两岸行业规范对接,开辟台资企业绿色维权通道,切实维护在泉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优惠政策的推动下,台商目前在泉州投资的热情空前高涨,泉州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台商创业基地得到快速充实和不断壮大。台资企业在泉州投资领域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投资制造业开始向科研、技术服务行业转变,二是制造业由鞋服制造转向高科技、电子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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