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8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今天表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一直是按照既有的规定办理台湾以及境外的演职人员参加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问题。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规范港澳台地区的主持人的相关政策,就这些政策,一些台湾的艺人在大陆发展演艺事业受阻,请问台湾艺人在大陆发展,我们将会出台哪些措施和规章制度让他们有更好的空间?”
杨毅表示,台湾以及境外的演职人员参加大陆广播节目制作的问题,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一直是按照既有的规定在办理,主要的要求是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聘请台湾以及境外演职人员参与节目制作,需提前按程序报广电总局核准。据了解,这一政策没有变化。(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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