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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政策试验区泉台新增农业合作企业100家

2007年03月12日 09:5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规划》指出,努力把泉州建设成为台湾农业外移基地、岛内鲜活农产品供应基地和两岸经贸政策先行试验区,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规划》还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将新增泉台农业合作企业100家,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2家(除鲤城区外)。

  多年来,我市发挥“五缘”优势,鼓励和引导台商投资经营农业,积极开展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活动。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台资农业项目85个,总投资近6亿元人民币,先后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300多个,生产加工设备1000多台(套)。泉台农业合作交流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发展潜力。

  《规划》提出,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三大基地”、构建“四大平台”。“三大基地”指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贸易基地。“四大平台”指台湾农民再创业发展平台、台湾农业经营模式交流平台、台湾农业高新技术引进开发平台、台湾农业合作项目招商平台。

  据了解,根据我市实际,在泉台农业合作的区域布局上,今后将重点办好“一个项目洽谈会”,建设“二个中心”、“三大产业合作带”、“四大农产品加工合作区”、“六大农业创业园区”。

  “一个项目洽谈会”指两年一届的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交流洽谈会,要将其办成泉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泉台农业招商项目推介、台商投资洽谈的盛会,办成泉台名优特农产品的大型展销会,使其成为台商投资、台湾农副产品进入大陆的推介展销中心。

  “二个中心”即泉州海峡两岸农业科技交流中心和闽台农产品物流中心。

  “三大产业合作带”即泉台蓝色产业合作带、泉台绿色产业合作带、泉台农产品加工产业合作带。

  “四大农产品加工合作区”即水产品加工合作区、食品加工合作区、粮食加工合作区、竹木藤草陶艺加工合作区。

  “六大农业创业园区”即泉台茶叶产业创业园区、泉台芦柑产业创业园区、泉台龙眼产业创业园区、泉台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创业园区、泉台花卉产业创业园区、泉台珍稀名特品种创业园区。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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