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15日北京消息 2005年到2006年度在大陆的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目前已经结束,共有1705名分别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有博士生405名、硕士生407名、本科生893名。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表示,在大陆的台湾学生奖学金按照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的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评审完毕,台湾学生可以根据申请条件,按照学年向所在学校或科研院所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连续申请。
李维一介绍说,2005年12月大陆教育主管部门颁布和实施了《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规定,共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2000个,其中分为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类,每类分设一至三等奖。
具体的名额和标准为:本、专科学生一至三等奖学金分为200名、300名、500名,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学年分别为4000元(人民币,下同)、3000元和2000元;硕士研究生一至三等奖的名额分别是50名、150名、300名,奖学金分别是6000元、4000元、3000元;博士研究生一至三等奖的名额分别是50名、150名和300名,奖学金分别是8000元、6000元和4000元。(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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