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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建立对台交流基地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

2006年02月16日 06:5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6日消息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发挥‘五缘’优势,建设对台交流合作基地”,被正在此间召开的厦门市第十二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列入厦门“十一五”规划纲要。

  据报道,厦门市长张昌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06年,厦门要依托“五缘”(即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强化“六求”(即求紧密经贸联系、求两岸直接三通、求旅游双向对接、求农业全面合作、求文化深入交流、求载体平台建设),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要力求在推动紧密两岸经贸联系、两岸直接三通、旅游双向对接、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和载体平台建立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争取扩大台商投资区,更好承接台湾新一波产业转移,争取在光电、软件和动漫产业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开放对台服务贸易,加大力度引进航运物流、金融保险、教育卫生和中介服务。推进长庚医院等台资项目建设,办好台湾学者创业园。拓展厦金旅游,争取开通省外居民赴金门旅游,完善厦金红十字生命救助绿色信道。对台湾、金门学生来厦就读实行同等收费等。
          
  厦门市发改委主任郑栅洁介绍说,对台交流合作基地主要项目有:建成台胞办证中心;开工建设海峡交流中心,加快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建、厦门机场扩建三期、五通码头等项目的建设;加快厦金大桥和厦金供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其中台胞办证中心,预计2007年投入使用,届时可方便台胞办理五年期台胞证。(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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