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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稻保险试点效果明显 农民种田更踏实

2016年12月01日 17:06:07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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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底,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绣衣村种粮大户刘建林才把680多亩水稻收割完毕。由于7月初的洪水淹没了他栽下的水稻、导致烂根,刚收获的这批稻子是洪水退后补种的,产量不是很理想,每亩只有500公斤左右,稻子卖到加工企业时,水分含量还比较高,价格为每公斤在2.74元左右,每亩水稻毛收入在1370元左右,这一收入比往年低了一截。记者见到刘建林时,发现他并不怎么担心,“今年气候反常、自然灾害多,才导致产量降低的。”他说,他种植的田块列入武进区水稻目标收入保险试点区,应该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武进区2014年底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该区承担了两项试点任务,其中一项是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这也是我省唯一的试点。除了选择本地特产翠冠梨作为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外,该区将水稻作为目标收入保险的试点品种。

  水稻目标收入保险,顾名思义,就是让种植水稻的农民在收入上有保障。武进区确定的收入保险额为每亩1800元。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呢?参与目标价格制定全过程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支公司副总经理陈广华介绍说,首先确定稻谷产量,武进区取了全区正常年景3年的平均数,确定为亩均产量645公斤;其次是确定价格,取的是三等粳稻国家最低收购价,每公斤3.1元;参保后以九折理赔,折成每亩的保险收入为1799.55元,四舍五入,每亩1800元。保费为保险额的6%,每亩108元,其中政府财政补贴80%,农民自付20%。

  “我们选择了前黄、礼嘉、雪堰3个镇的4个合作社、种粮大户,合计1690亩水稻作为收入保险试点区。”武进区农工办副主任周小宇说,实际上,去年武进区就对水稻收入保险进行了模拟运行,在此基础上人财保江苏分公司完善了保险条款,今年6月水稻目标收入保险的条款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既然目标收入有了保险,那么,会不会有人不再用心种田了呢?”记者问。

  “不会,因为保险条款中对道德风险有充分的防范措施。”周小宇说,理赔时的产量标准是全区当年水稻平均产量,由农业局组织专家选择多个种植点测产得出。打个比方说,全区的平均亩产是650公斤,而某一合作社或大户的产量只有550公斤,那么,合作社或农户就不在理赔范围内。而如果全区的平均产量都只有550公斤,而且所卖稻谷每亩都不到1800元,那么,参保者就在理赔范围内了,就能补足1800元的收入。

  “目前国内粮价比较低迷,农民收获的稻子普遍卖不到国家最低收购价,加工企业给出的都是市场价,那么,怎样客观反映农民卖粮的价格、进而反映出每亩地的毛收入呢?”记者问。

  “我们与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建立了合作关系。”周小宇说,价格监测中心每旬发布全省稻谷收购市场价,武进区的水稻收入保险试点中,价格以这家中心发布的为准。目前已发布了两期市场收购价,每公斤分别为2.81元和2.87元,这个价格与武进区的稻子市场价格是比较接近的。

  “今年灾害天气比较多,影响了粮食产量,会不会在试点第一年,保险公司就要理赔了呢?”记者又问。

  “这要等农业局公布全区的水稻平均亩产,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周小宇说,目前来看,今年的稻子产量可能不及前3年的平均产量,也就是说亩产可能不到645公斤。假设一下,如果今年全区亩产只有580公斤,而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稻子市场收购价平均每公斤为2.85元,每亩水稻收获后的卖出价只有1653元,那么,试点区的所有水稻就都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向参保的农民每亩理赔147元。“反过来,假设全区平均产量与物价局发布的价格相乘,大于1800,那么就不在理赔范围内。”

  农民怎么看待这项试点的呢?列入试点的武进区礼嘉镇建东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唐新益说,肯定是欢迎的,因为政府财政出了保费的大头,农民自己每亩只要出21.6元保费,负担很轻。“其实,作为种粮大户,即使有保险,也不希望真的用到保险。”这位35岁的青年农民种了16年粮食,他说,前些年水稻亩产一千三四百斤很寻常,价格也好,一亩水稻的毛收入肯定超过2000元,这样才能有合理的利润。“当然,有了保险,遇到灾害气候时至少可以不亏本。”

  同样列入试点的前黄镇红星村种粮大户李臣说,种粮有了目标收入保险,是新形势下的新保险。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现在种粮大户的土地都是流转过来的,土地流转费占到投入的一大块。现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只保农本投入,没有考虑到土地流转费,即使绝收了也只能赔付四五百元,还不够付流转费的。“水稻目标收入保险实际上保的是所有投入,这样让种粮大户种田心里很踏实。”

  武进区委农工办主任夷建良告诉记者,农业部交给武进区进行目标价格试点的时间周期是两年,经过去年模拟运行,今年实际运作,基本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完成农业部的任务后,他们还想继续搞试点,毕竟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我们想为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积累更多的经验和教训。”(朱新法)

[责任编辑: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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