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7月27日),网络上流传了一份《关于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的公开举报信》,举报信内容显示,长虹集团和长虹股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向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并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据媒体报道称,长虹公司系四川省确定的首批国企改革试点企业。此前6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曾发出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改组后的长虹控股公司董事会目前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外部董事和3名内部董事(含1名职工董事)。赵勇为长虹控股公司董事长。
举报信全文:
关于长虹集团公司、长虹股份公司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
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公开报案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股份),系1994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股票名称四川长虹,代码600839。
长虹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虹集团),是四川国有独资重要骨干企业。2015年一季度季报显示,长虹集团持有四川长虹23.2%的股份。
2004年以来,赵勇同为长虹股份、长虹集团两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2005年至今,又任两公司党委书记。
现仅就赵勇在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上涉嫌严重违法、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等有关问题,向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公开报案。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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