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上级任用传统模式
汪玉凯认为,允许猎头公司等第三方给事业单位选领导,“这是参照企业做法推出的新举措,开辟了一条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新路径,打破了传统的以上级任用为主的做法,意义重大”。
他表示,此举至少带来两大“利好”:有助于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已于今年1月施行,其中规定“供应商”也就是可以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包括社会组织、企业,还有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这意味着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面临严峻的市场挑战,要跟社会组织、企业抢市场。所以事业单位必须完成市场化改革,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必须是能人。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路径放开,会让事业单位及时补充到新鲜血液”。
他强调,“行政级别化”是事业单位备受诟病的一大主因,“事业单位与企业和政府部门相比,主要优势在于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但目前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参照政府体制和组织化模式运作。打破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惯例,有利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什么人可以当事业单位领导?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郭碧娟
原稿件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