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披露未“全口径” 有人“突然涨薪”近5倍
有会计专家表示,尽管部分国企高管薪酬下滑,但仅从已公布薪酬的央企上市公司来看,还没有一家明确列出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的职务消费金额,意味着薪酬公开监督远未实现“全口径”。“由于没有纳入职务消费等福利待遇,一些企业已披露的高管薪酬并不是全口径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
一些国企员工也反映,现实中对“降低高管薪酬,减少上下收入差距”感受还不明显。事实上,仍有高管对薪酬改革认识不到位,甚至采取了一些变通手段。
--部分金融类国企薪酬“逆业绩上涨”。近年来,国有银行业高管薪酬在国企中相对居前,银监会等监管部门负责人多次表示,要实施绩效薪酬延期追索和扣回制度,促使高管薪酬激励与经营业绩风险相一致。
年报显示,国有四大行2014年利润增速近年来首度降至个位数。但据统计,加上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项目,高管薪酬仍普遍达百万元以上。仅从公开的财报数据看,中国银行2013年董事长一职共计领取薪酬106万元,这一数字在2014年涨至118万元。
--职务消费、领取报酬“躲猫猫”,还有一些央企将高管收入“藏起来”。例如,从中国船舶最新年报看,上市公司总经理2014年不再从上市公司领取报酬,改从股东方获得收入,无需通过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相关信息。
业内人士透露,部分地方国企和金融国企普遍按级别设有职务消费,部分消费额度、隐性福利高过工资,亦官亦商好处都占。以北京市属一家非上市银行为例,记者获取的薪酬及缴存记录显示,其一名支行副行长发放补充公积金作为福利开支,个人和单位再缴存后达每月15000多元,而该行董事长月公积金一度超5万元,是基层柜员的数十倍。
--个别地方国企高管薪酬成倍上涨。以总部位于湖南长沙的一家地方国企为例,2013年年报披露其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分别为18.51万元和34.58万元,这一数字在2014年分别涨至87.34万元和72.95万元,涨幅分别达2至5倍。
“以往很多国企缺乏绩效意识,稳定偏高的高管薪酬助长了旱涝保收思维。”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奚君羊认为,随着“限薪令”陆续落实,要警惕个别国企高管通过各种迂回的方式打擦边球,规避监管。
地方垄断性国企应成为“限薪令”落实重点
“薪酬分配市场化、透明化才是改革核心所在,薪酬分配向一线劳动者倾斜应成大趋势。”许光建说,应警惕种种“缓落实”现象,防止个别企业面对政策“逆势而上”。
据记者了解,已经有部分央企高管薪酬开始与公司业绩挂钩。如2014年中国铝业巨亏160余亿元,其总裁年薪也降至59万元。
一些企业人士指出,薪酬的公开披露事关投资人与国资所有人的监督效力。美国铝业公司董事长克莱恩菲尔德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也表示,“薪酬与责任挂钩”是企业普遍强调的薪酬原则。据介绍,根据规定,在美国铝业等海外上市公司的年报中,高管的专机、专车费用需专门披露,在更广泛范围内接受市场监督。
专家表示,除了薪酬公示仍有待“全口径”披露职务消费水平,一些非上市的地方垄断性金融、能源国企应成为“限薪令”的落实重点。财政部近年来曾多次通报,郑州、呼和浩特等地城市商业银行薪酬管理违反规定。有业内人士透露,有些地方城商行、农商行高管薪酬、职务消费远远超过四大行和股份制银行。
此外,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一些国企已经或正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这表明国企高管除了货币性收入之外,未来还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专家建议,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对组织部门任命的国企负责人试点收入公示,接受公众对其经营绩效和薪酬的监督。
“竞争性强的国企经营状况和高管密切相关,应和垄断性央企区分开,薪资要市场化,还可通过和国际上同类型企业对比设定比较合理的薪酬制度。”许光建说。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指出,央企薪酬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部分。细则中还需有与经营情况、企业规模、受行政保护程度、竞争充分程度上的考虑。“一方面继续深化垄断企业改革,让产业更加开放,一方面逐步建设符合市场特点的薪酬治理规范。”(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杜放、罗政、魏董华)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郭碧娟
原稿件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