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企巡视系列之一)有人搞利益输送“自肥”,有人在国外行贿上“黑名单”
——数万亿元境外国有资产监管调查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杨毅沉、杜放、何欣荣)中纪委网站4月30日公布了一批央企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对中国石化、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海运等企业的通报中都涉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边是境外国有资产规模与收入利润总量持续上升,仅110多家中央企业纯境外单位资产总额已超过4万亿元;一边却是巨额国资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存在大量监管空白。
一些境外机构的账目为海外子公司上报,“两桶油”境外资产监管问题突出
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绝大部分中央企业都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这些机构遍布在世界150余个国家或地区。仅在中央企业纯境外单位中,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已分别达到4.68万亿元、4.49万亿元和1200亿元。
除了110多家央企在境外的巨额资产,地方国企境外资产也规模庞大。记者拿到的一份文件显示,早在2011年年底,广东省国有企业境外资产总额就超过2700亿元。而截至目前,地方国企的境外资产规模又有了更大提升。
除此之外,由于境外巨大的存款及受托资产规模以及经营网点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规模也很大。4月份披露的多家国有商业银行2014年年报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境外、海外资产均超过万亿元大关。
数万亿元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情况如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表示,审计署对中央企业越来越大的境外投资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存在着大量空白点。
“就算是一些拥有境外资产的国企被审计过,也都是对国企母公司的审计,其境外机构的账目都是海外子公司自己报上来的,数据真实性有待查证。”从事国企改革设计的上海天强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祝善波说。
近期,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海外资产运营中频频曝出问题:在中石油系统,多位负责过海外业务的高管被查,其中包括中石油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中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原总经理薄启亮,以及曾任中石油加拿大公司总经理的原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华林;而中石化在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表示,在海外经营资源配置管理当中,一些油气项目收购程序不够规范,尽职调查不到位,有的实际运行效果和预期差距较大;资产投资回报率较低,有的多年没有产出。
除了“两桶油”成为境外国资监管问题重灾区,此前中航油在境外违规从事衍生品交易巨亏造成数亿美元国资损失、中铁建在沙特项目因风险管理和内控缺失巨亏40多亿元等事件引发关注。
境外国资乱象多多,有国企竟上海外行贿“黑名单”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央企境外投资的多是金融、矿藏、通讯基站等高价值资产。由于部分子公司缺乏监管,乱象多多。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国资监管部门和央企国企总部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大多依靠“自己管自己”的内审机制,一些监管空白点的背后,境外国资经营中存在诸多乱象:
——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记者了解到,在国内被频频曝光的国企利益输送问题,在境外资产领域也因项目数额大、监管难度高而长期存在。在巡视中,中石化被反馈的问题就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掌握的资源和平台,在海外经营中搞利益输送和交换”。而此前王雪冰、张恩照等落马国有大行负责人,也曾在国外通过受贿等方式将国家利益变成个人利益。
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通常通过与承包商勾结高价招标攫取利益、在经营销售等环节与其他人结成利益同盟、在子女留学或就业等方面接受供应商好处、收受客户所送礼品或被安排外出旅游等形式,进行利益输送。
——参与海外腐败行为,国企上行贿“黑名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近期在“强化企业合规,推进依法治企”研讨会上透露,有12家中国企业上了世界银行的“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因涉嫌欺诈和贿赂,将在一定时期内被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记者看到,这份“黑名单”中包括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企。
——境外代理衍生敛财“猫腻”。目前,不少中国企业在境外经营中都需要通过当地代理渠道采购、销售,这些境外代理存在诸多因垄断关系而带来的腐败。这种情况被一些国企的海外机构工作人员所利用,进行个人牟利。
“一些我们原来的外交人员、企业代表留在国外,成为外国企业的代理,他们利用熟悉的‘潜规则’进行牟利。”中国中铁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法律事务负责人王军民表示,一些国企境外机构工作人员与当地的代理内外勾结,吞噬企业利益,生造出各种“灰色”代理费。以至于有些根本不需要代理环节的海外经济援助项目,也产生大量相关费用。
专家称应强化外部审计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从2011年开始陆续出台多个文件构建境外资产监管体系。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国企子公司注册在巴拿马,股东注册在香港,经营的工程在澳洲,这令监管部门对企业股权财务关系的实时监测很难实现。”张晖明说。
除了监管成本大、难度高,企业境外管理的“自查自纠”模式也令监管效果难以真正落实。如中石化在整改情况通报中公布,开展自查自纠清退的违规支出仅有224万元,这与其600多亿元的海外非流动资产相比微不足道;而中国海运也仅在整改情况通报中“老调重弹”,表示将强化境外审计监督,提升审计权威性,但并未出台令人信服的新举措。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指出,在缺失第三方审计的情况下,央企的自查自审容易演变为内部人控制,这是造成海外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此,今年4月,国资委宣布将由7家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按招标委托,执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
多位专家建议,国家审计署、纪委监察部门应准许对境外国资进行专项审计和专项巡视。这不仅将彻查“糊涂账”,还将对国资境外经营中的一些不合规甚至违法行为进行极大约束。
祝善波认为,防止国企境外资产流失,最根本的还是通过混合所有制等手段,推动国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套制度如果有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能够明确分工、互相制衡。
“‘走出去’是一件风险比较高的事,最好是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管理团队资本各占一块,把大家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
复星集团CEO梁信军等业内专家认为,未来可探索“国资出资人+市场化管理人”的出海模式,或者国有资本确保一定收益、以优先股形式出海。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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