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储手段花样百出
“高息分红”成吸储“杀手锏”
记者从河北省检察院了解到,2014年,河北省检察机关查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00件、批准逮捕781人,分别为上年的6.5倍和8倍,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灾区。
记者梳理发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以高额利息揽储、开展虚假宣传、雇佣有威望代办员等手段吸收农民的存款,其中被骗的绝大多数是行动不便、鉴别能力差的老人。
——高额利息揽储。“高息分红”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农民存款的“杀手锏”。以曲阳县东旭合作社2014年1月的一张固定股金单为例,年利率为9%,储户存入一万元一年利息900元,而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在330元左右,东旭的利润将近同期银行利息的3倍。除了利息较高外,合作社成员购买种子、农药、化肥都比市场价便宜,另外入股时合作社也赠予洗衣粉、食用油等小恩小惠。
高碑店市和曲阳县公安机关分析,这些涉嫌非法集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诱使农民受骗,他们通常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让村民相信其是正规合法的。在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开展虚假宣传。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宣传时通常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号召的旗号,行违法集资犯罪之实。
比如,清苑县富兴果蔬专业合作社在给老百姓结息时,虽然承诺1万元年利率为4.08%,但实际按4.68%结算,并声称多出来的60元是国家给予的农业补贴。
曲阳县东旭合作社在宣传时称自己有养殖基地,但是曲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表示,“东旭合作社在曲阳租了20亩地,把附近养羊的养殖户组织到一块,每个月养殖户交管理费400元,就称这是自己的养殖场,还领着外地的养殖户来考察,其实这根本不是东旭合作社的,这是合作社进行宣传的幌子。”
——雇佣在地方有威望的代办员。记者调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农民存款所雇佣的代办员通常是一些在当地金融机构做过代理业务或者在当地有威望的人士。
清苑县郎庄村村民张田福告诉记者,“代办员郝五洲在村里帮人存款38年,有一定威信,老百姓都比较相信他,去他那存款方便,省的往县城跑。郝五洲经常领着村民到信用社把存款取出来,然后存到富兴合作社的账户上。”
这些代办员之所以愿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存款,就在于合作社所给的高额提成。据高碑店市梁家营乡方庄村的代办员朱德花表示,代办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拉存款,每万元可以获得300元的提成,收益高于信用社。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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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