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
接待公务人员就是公务接待?
在案证据显示,张宝森涉嫌四次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公款,这些钱被买成了T恤衫、手机、超市卡、高档消费场所储值卡。
对此,张宝森的辩解是,“事业单位工资低”、“经费攒一点买一点”、“发卡是惯例”,包括他自己有一次,考虑到“干得比较辛苦,公车马上不能用了”,于是在2013年9月于万柳中路一个咖啡店通过一家公司套取了69万元后,存到银行买成了理财产品。
其律师也提出,这10张消费卡有一部分用于公务消费,另外,所谓张宝森主动向吴某要的3万元,其实是环保中心打给京海公司的结余款,这些钱还是给员工做了福利。
不过,无论基于怎样的社会背景和官场文化,承办检察官李辰认为,从法律意义上,本案审查的关键是张宝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和索取财物,比如公务接待,并非对象是公务人员就是公务接待,接待与工作有什么关系,是否合法、必要,如果确有需要应该通过正常结算手续。至于所谓谋福利的3万元,检方认为到底谁获益,赃款去向完全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检方认为,根据犯罪数额,等待张宝森的法定刑在10年以上。针对此案,检察官李辰建议,应落实定点公务接待制度,接待住宿、用餐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
目前,本案可能的行贿人还在审查中。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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