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1
虚假合同套取公款16万
在当庭出示的厚厚一叠证据材料中,北京市京海通联国际科技会展有限公司(下简称京海公司)反复被提及,2008年6月,张宝森也是通过该公司涉嫌套取了22万余的公款,成为起诉书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检方指控,2008年6月,被告人张宝森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与京海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22.7万元。
资料显示,2008年上半年,根据当时的形势,环保中心计划在中华世纪坛搞一个绿色奥运的展览,于是就找到了专门做会展的京海公司。双方签订了20多万的合同,但展览最后却不了了之。
事实上合同已经签订,展览实际发生费用才6万多,而剩下的钱被张宝森控制。这之后,这家公司与环保中心进行了多次的合作。
案情2
索贿3万元给员工发福利
本案的第二项指控是,2008年12月间,被告人张宝森利用职务便利,向京海总经理吴某索要3万元。据吴某证言,2008年底,环保中心想发劳务费、过节费,由于北京举办奥运会合作比较多,张宝森就安排副手王某与其对接要3万块钱,“虽然在双方的业务交往中,环保中心工作人员没有出过劳务,但一方面是奥运会那年合作多,可以承受(这点钱),另一方面希望今后能够维护住这个客户,今后能有更多合作机会”。
第一次,吴某送来了2.7万元,因为他要设法套现提出3万元也需要“提点”。张宝森受审时依旧对此耿耿于怀,“挺生气的,干吗提那么多”,于是就让王某管吴某又要来了三千块钱,给中心的几位骨干以及现已退休的一位副主任分了。
案情3
为“保”结余款公款办卡
张宝森因为“身背”多张卡而落马,也是本案区别于普通职务犯罪的关键。证据显示,当时纪检部门找到张宝森时,单是他办公室就有40张超市卡。不过,在他看来,“不同的卡有不同的情况”,有一些甚至也是无奈,比如用于公务消费。
张宝森落马后,司法机关调取了他很多老部下、同事的证言,财务人员一一回忆了何时何地,张宝森交代其将钱存入储值卡中。这些卡有酒店的、有高级餐饮场所的,数额在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2013年5月,卸任环保中心主任之前,张宝森又办了一张1万多的储值卡。
对此,张宝森提出,按照规定,事业单位每年12月的结余款都要上缴,即便用不完也要交上去,而且谁也不知道来年的拨款情况,于是索性就存到消费场所的储值卡中,有些卡的确归张宝森所有,但他自己压根都没见过,只是先把钱“导”过去。
公诉人称,这些卡大部分被张宝森及其家人用了,其中有一张卡就是在他家四环边的一个高档场所办的。但张宝森说,也有一些是用于招待了青海省环保局领导等兄弟单位来京的消费。
至于40张超市卡,张宝森说,“过年过节发张卡也是惯例,经费攒一点买一点,到春节集中发,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越来越紧,2013年春节没敢发,后来风声更紧,就没发下去。”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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