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270余万元,卞国龙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江苏射阳县凤兴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卞国龙,利用受政府委托代为发放征地补偿款之机,疯狂敛财270万元。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挂牌督办案件——小“村官”贪污案惊动高检院。
4月上旬,江苏省射阳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射阳经济开发区凤兴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卞国龙有期徒刑十一年。
如果不是卞国龙被查处,人们可能想象不到,协助政府发放拆迁补偿款的村干部竟然能肆无忌惮到如此地步——贪污国家拆迁补偿款270多万元!
受委托代为发放补偿款
2002年上半年,卞国龙任射阳经济开发区凤兴村党支部副书记,因村委会人手紧,他还兼任村会计。和苏北大多数乡村一样,凤兴村的经济情况也不太好,卞国龙一边当着村干部,一边经营着家里的农资门市部。
2004年下半年,射阳县政府计划在经济开发区建一个现代化的棉纺工业集中区,凤兴村的一大块区域在规划范围之内,有140多户村民要拆迁搬离。因为拆迁要和农户打交道,还牵涉到补偿评估、资金发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打算找一名和当地农户熟悉、懂得财务工作的村干部,专门负责向农户发放补偿款,卞国龙成为最佳人选。2004年11月,卞国龙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协助经济开发区拆迁办从事拆迁补偿工作。他的职责很简单,就是代为发放补偿款。
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拆迁办根据农户房屋面积、青苗多少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在与农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办将补偿款领条发给农户,农户凭领条到拆迁办领取拆迁补偿款。但因为时间紧迫,射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办就将补偿款先行付给各个村的会计,由会计直接将补偿款发放给农户,村会计再凭收到的农户领条到经济开发区报账。
拆迁补偿款累计达到8000多万元,这在苏北农村绝对是一笔巨款,守着这块“肥肉”,有人动起了歪脑筋。
受拆迁办主任“启发”走上“致富”路
2005年1月初的一天,时任射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办主任的徐宝军(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4月15日受审)找到卞国龙,给了他两张领条,一张是村民张得才的3.1万元拆迁补偿款领条,另一张是村民王大双的4.08万元拆迁补偿款领条。这两户村民根本不在拆迁范围之内,何来拆迁补偿款呢?徐宝军说:“这是给我们拆迁办支一些招待费的。”见卞国龙有些犹豫,徐宝军拍着胸脯说:“怕什么?我们不说,领导哪会知道!”卞国龙知道,报账主要是由拆迁办审核,只要徐宝军在领条上签了字,经济开发区领导一般不会过问太多。考虑到徐宝军是拆迁办主任,卞国龙就收下了领条,将7.18万元交给了徐宝军。
到开发区报账的时候,卞国龙将这两张领条与另外十几张领条一起交给徐宝军,徐宝军看也没看就签了字,经济开发区领导也没有仔细过问,就签上了“同意支付”的意见。
看到7万多元的账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报掉了,卞国龙犹如做梦一般,这让他找到了“致富”的捷径。刚开始的时候,卞国龙只用同村周德雨等人的名义制作了6张拆迁补偿款领条,每张领条的数额只有二三万元,一共16万元。卞国龙不敢一次就将这6张领条拿去报账,而是分了三次。
在报账这段时间里,卞国龙总担心自己虚报冒领的事情败露。没想到报账很顺利,拆迁办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没有人提出异议。不到一个月,6张领条全部报账完毕。
如此轻而易举地弄到16万元,卞国龙心中一阵狂喜。但他还不敢太过大胆,“潜伏”了一年多,到了2006年10月,才又以本村村民唐正国的名义制作了37万元的拆迁补偿款领条,到经济开发区报了账。
本想抓住最后的机会没想到栽了
2008年10月,拆迁工作接近尾声,卞国龙决定抓住“最后的机会”。他以结算经济开发区红旗路西沿、广东路段土地拆迁补偿费用的名义,制作了220多万元的假报账手续,并把拆迁补偿款领条报到了经济开发区。但这次没有前两次那么幸运,还没等到报账完,卞国龙就栽了。
2009年6月,卞国龙被射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初查情况让办案检察官大吃一惊,重复报账的有100多笔、虚报冒领的有30多笔,涉案总额达到200多万元。因案情重大,该案在2009年8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挂牌督办案件。
很快,卞国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巨额拆迁补偿款的犯罪事实被查清。经查,他在短短4年多时间里,竟然贪污拆迁补偿款270多万元!
到目前为止,射阳县检察院从卞国龙贪污案入手,已立案侦查拆迁领域贪污贿赂案件5件6人。除卞国龙被判刑外,其他案件全部侦查终结,进入诉讼环节。 (顾向鸿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