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廉政准则》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经中央批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2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媒体评论:《廉政准则》是“精确制导仪”
湖南日报:
中共中央近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迅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看来,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以制度促落实”的指向不言自明。其“8大禁止、52个不准”,则最大程度地折射出《准则》文本的精确制导作用。
新华廉政: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标准已定出,行动要跟上,好的制度还要更好地执行、更好地贯彻、更好地落实,只有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与约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切忌“纸上谈兵”,贵在做“行动尖兵”,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确保《廉政准则》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人民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1997年制定的《廉政准则(试行)》,标志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步入规范化阶段。13年后颁布《廉政准则》,既是行为规范,又是道德约束,将在廉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无疑又是从政道德制度化建设中一个重要举措。
网友:52个“不准”布下廉洁从政“高压线”
(新华网友:高山有好水)52个“不准”布下廉洁从政“高压线”
廉洁从政,核心是防止权力腐败。细心的人们注意到,如期走上反腐前台的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新增了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等要求,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新华网友:大语)中央的52个“不准”归根结底就是几个字:立党为公
“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分水岭。”正因为此,所以《廉政准则》总则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是“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也正因为此,所以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越来越迫切,《廉政准则》的修订彰显的就是这种决心。党员领导干部只要真正抓住和理解了这几个字,所有的“禁止”与“不准”也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