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官员住房申报制度,这并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而是官员公权性使然,也是反腐倡廉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一个人到底该住多大的房子?这对在市场法则下奔波的普通百姓来说,似乎无须回答——如果手里钱多,就去买大房子,要是钱少,就买小房子或租房子。
可对官员来说,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因为他们的薪酬与纳税人有关,房子也不例外。所以,官员该住多大的房子,需要有一个明晰的答案。
但遗憾的是,我国官员住房情况一直不公开,更谈不上有健全和完善的官员住房监管制度。在此背景下,近年来一些中高级官员严重超标建房、以权谋房,甚至占地建造“官员别墅”等现象屡见不鲜。
1月13日,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闭幕。这次会议通过的公报明确指出,“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从反腐败的角度而言,必须实施官员住房申报制度,但不应是简单地向上级部门报告,而应在明确官员住房标准的基础上,把官员住房情况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根本上抑制官员住房腐败现象的发生。
官员“买不起”的“现实逻辑”
近年来,我国各地房价一路飙升,多数普通百姓唯有“望房兴叹”。但有趣的是,有些中高级官员,也声称“买不起”。
2009年12月23日,在南京电视台演播大厅内举行的市民论坛上,南京市代市长季建业在回应市民问题时坦言:“说实话,以我的工资来算,大概也要十多年才能买到一个小房,还买不起大房。”
此前的12月13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在中央台《面对面》节目中谈到高房价问题时,也声称“买不起。”
再往前的6月20日,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在广州举行的“寻找中国经济新引擎”《财经》论坛上表示:“广州很多房子价格每平方米超过2万元,我是副厅级职务,每月工资8000多元,但两个月的工资也买不起一平方米的房子。”
从公开报道情况来看,“坦言”买不起房的官员,除了上述三位官员外,还有郑州市市长赵建才、广州市政协前主席陈开枝、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等等,他们都曾在不同的公开场合,声称“买不起房”。
“单纯拿工资来与房价衡量,这些官员确实买不起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在现实中,大多数中高级官员的住房感受,却显然与普通百姓的感受有很大差别。在高房价时代,很难看到这些官员有做房奴的压抑,更看不出有房价飙升带来的焦虑感。”
而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在以往落马的贪官中,大多都有以下显著罪证,即包养情妇、受贿、多套住房,甚至还拥有别墅。
这是一些典型的案例。原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因为利用职权低价购房24套,其中8套已经出售,获利达1600余万元;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处长陶建国,共接受开发商贿赂29套房产,并将其中28套房产出租,被称为“炒房处长”;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案发后,办案人员从其住处搜查出十多本房产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