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反腐四大制度建设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1月11日,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明确指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之一。
权威专家指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近些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但这些年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表明,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
在高层看来,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主要有四: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此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多次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要求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即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
党建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分析,“胡锦涛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角度,高瞻远瞩,以前所未有的坚定、鲜明、精确语言,强调突出抓好四大制度建设: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为新形势下开创反腐倡廉新局面,指明了正确方向。四项制度互为倚重,缺一不可,必须作为完整统一体系、有序推进。”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当前在一些地方,反腐败的制度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运转起来。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了‘有效管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要见实效的,在日常生活都能够触摸到的。”
反腐倡廉从教育抓起
根据中央要求,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作为加强教育制度的举措,是以加强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叶笃初分析说:“强调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化水平是一大亮点。这不仅仅局限在教育制度建设上,四大制度从文件形态到效力形态都要在科学化上下大功夫。有个曾被领导同志和许多学者谈到过的《博弈论》中‘囚徒两难’故事,总是提醒人们在制度设计和制度施行中注意人们心理活动规律,吸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新成果。只有这样,我们现在正在努力建设的制度才能做到管用、有效。”
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也是加强教育制度的重要部分。
“关键就是要解决教育培训的实效问题。”林喆分析说:“实际上,当前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一点都不少,但为什么在一些地方作用不显,效果不佳,原因就在于很多教育培训重形式而轻内容,重灌输而轻反应。在一些地方,反腐倡廉教育培训课程安排没有针对性,课时也不足,只是一种点缀和陪衬;干部接受培训,只是希望广交朋友、培养人脉,对于学员通讯录的兴趣远比教材要大。中央明确提出提高教育实效,就是对这种状况对症下药。”
叶笃初归纳道:“反腐倡廉各项制度都是作为过程而不断发展的,在实践中逐步深化、进步、完善。制度建设是科学性和实效性并重的任务,必须坚持科学指导,提高自觉性,克服盲目性,反对主观主义、形而上学。必须坚持管用、有效,对于制度建设掉以轻心、敷衍塞责,甚至不切实际地做表面文章,或者搞花架子、弄虚作假是绝对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