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帮解构为何“黑老大”一概否认涉黑?
“重庆扫黑大审判”今日完成四案庭审 管窥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发迹脉络
国庆长假后拉开大幕的“扫黑大审判”,标志着重庆“打黑除恶”行动审理阶段的正式开始。
第一阶段的四场庭审中,否认涉黑、不认一众“小弟”成为各位被检察机关起诉的涉黑头目们口径最为一致的辩词。而是否犯有黑社会组织罪,则是四桩涉黑案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有法律界专家认为,这场重庆乃至全国历史上都罕见的涉黑组织罪名之辩,既是“投石问路”也是广泛普法,为日后陈明亮、黎强等“黑帮大佬”以及文强这个重大“保护伞”的审判,奠定了民众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重庆涉黑势力当今的组织架构全景和“专业”程度级别,也在首轮公开庭审的抽丝剥茧中清晰暴露,从中无疑可以管窥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目前的“发迹”脉络。(文/特派记者邱瑞贤、林霞虹、刘晓星)
首轮庭审,从过堂时揭露的组织架构看,与身带命案的杨天庆及持枪敲诈勒索的“米老鼠”李义涉黑团伙相比,谢才萍涉黑团伙确实显得“高级”许多。
低级代表:李义团伙
农民出身“家族式”黑帮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李义案在重庆开县法庭审理时,辩护人多达26个,他们在庭上争先恐后发问,场面极为热烈。
翻开检察机关对李义涉黑团伙的起诉书,28个成员中一连串的同姓名单分外引人注目:李义、李高清、李高明、李高兵、李志刚、李志超、李志帅……很快人们恍然大悟:这些骨干成员之间都是亲属关系,李志超和李志刚是李高兵的儿子,李志帅是李高清的儿子,而李高清、李高明和李高兵又是兄弟关系……
在团伙的所有涉案人员中,有17名“80后”成员,其中更有4名“90后”,外号“鼓眼”的宁小刚年龄最小,今年才18岁。一众年轻的马仔都供认是李志刚等几名黑帮“第二代”的同学和发小,出于“帮忙”目的而参与违法活动,并辩称“不存在马仔,都只是同学”。
“很显然,这是一个家族式黑社会组织,具有强烈的家族色彩。”以为农民工维护权益著称的律师周立太及其分所的律师担任了其中6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周立太本身就是开县人,他认为,像李义这样的黑社会组织在当地颇为典型。
“这是重庆黑社会组织的另一种形态,和在城区活跃的‘黑老大’组织并不一样。”他认为,目前人们熟知的是有组织、有固定场所、有相关收入和保护伞的成型黑社会,而李义团伙显然是黑社会组织的“草根状态”。
从该团伙从事的违法活动来看,与背有命案以及获利动辄过百万元的杨、谢涉黑团伙相比,李义团伙的行为确实比较“低端”——该团伙在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中,实施故意伤害6次,致1人重伤,5人轻伤;非法持有枪支2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3次,造成经济损失40000元;敲诈勒索非法获利55000元;寻衅滋事7次;实施放火1次;抢劫他人人民币1500余元……团伙最大的一笔收入是几个头目利用物业公司的职务之便,私分公司资金340余万元。
因此在庭审中,被告人和公诉人之间的辩论,大多集中于破坏他人财物的数量和实际价值,以及被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等。
不过,从组织架构上看,李义团伙已经明显现出雏形——采取团伙成员在“伙食团”统一吃喝,“上班”期间不准打牌、喝酒,对违反者进行罚款等手段管理。
中级代表:杨天庆团伙
逃犯当骨干 游民当喽啰
对于早一天受审的杨天庆涉黑团伙来说,打打杀杀则已经变成了达到目的的重要手段。由于没有谢才萍团伙如文强这般强硬的后台,暴力无疑最行之有效。因此,杨天庆有意识地吸纳有犯罪前科的成员,亡命天涯的逃犯更是其优先考虑的对象。骨干成员曾川、刘成虎、简绍坤个个劣迹斑斑。
除了打手,团伙中还需要司机、后勤保障以及吆喝吓人的小喽啰。于是,刑满释放人员刘渝,社会闲散人员何彭裕、邹猛、李渝等人被招纳“入伙”。他们与杨天庆的关系相对松散,李渝在接受法庭询问时就宣称根本不认识杨天庆,是被曾川招纳的。
这些在逃犯和无业游民受到了组织的庇护和“礼遇”。为给刘成虎“漂白”身份,杨天庆托人花重金买通派出所的协勤。
当然,杨天庆并非总是和颜悦色,为保持绝对权威,避免手下私自串通将其“架空”,他立下了严厉的“帮规”:组织成员不得互相打听,否则轻则责骂体罚,重则砍手砍脚。
组织的非法所得主要由杨天庆一人控制,用于享乐花费,也会分派给手下。这成为杨天庆的辩护律师否认其涉黑的其中一项理由:强占渣场的收益不能算作团伙的经济利益。另外,李渝等部分成员也否认曾从杨天庆手中得过钱。
尽管已是渝北一霸,但与“大姐大”谢才萍相比,杨天庆显然还比较“嫩”。他需要笼络一些有钱有势的朋友,李显光是其中之一。因为李与生意伙伴梁益平发生矛盾,这才直接导致了使杨天庆落网的“梁益平被杀案”。
高级代表:谢才萍团伙
组织“规矩”不容破坏
几个团伙中曾经最为风光的谢才萍团伙,开设赌场数十处,虽发生过两次非法拘禁案,但不曾犯下命案,表面看,似乎走的是“和气生财”的高端路线。与前两个团伙相比,“谢姐”的人已不需要真刀实枪打打杀杀,因为他们有更加厉害的强硬后台。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谢才萍涉黑团伙分工非常明确。其中,谢才萍为团伙组织者和领导者,是说一不二的“头目”。
在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中,谢才萍和唐晓青、唐家政、刘井勇、唐勇、夏令、汤炳是赌场股东,负责代表赌场轮流坐庄与赌客赌博。同时,赌场还吸收龚湛杰作为赌场股东,拥有“干股”(即不用坐庄),让其与唐川一起负责替赌场贿赂公安机关人员,解决赌场与其他社会黑恶势力之间的纠纷。同时,所有股东共同平分赌场盈利。
谢才萍的赌场分工细致,体现在方方面面。陈晓容和黄冬梅两位女子在谢才萍的授意下,负责监督管理上述庄家轮流上庄,每人每天领取1000元的固定工资。谢才萍的情人罗璇则负责接送谢才萍到赌场,并按照其安排联系赌场场地、帮其坐庄等。
为保证组织头目谢才萍的安全,赌场甚至有专职人员冒充“老板”。组织中,邓毅负责管理放哨人员、为赌场购置所需的赌具等物品。李红明受谢才萍指使冒充赌场老板,并和胡维、李小华、唐显俊等多人共同从事替赌场抽头的工作。他们每天获得300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
谢才萍在庭审中说,赌场的人来去自由,她从未进行干涉。但据公诉机关及庭审时被告人的供述,这个涉黑团伙组织有自己的“规矩”,规矩由头目谢才萍制定,不容成员破坏,哪怕是股东。唐家政曾交代,他因与谢才萍产生矛盾后退股,后来有一次他到其他赌场玩,接到谢的电话要他十分钟内离开赌场。
罪名之辩:
公司是黑社会形式之一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力长期研究黑恶势力组织,曾数度与黑恶势力组织成员正面接触并进行“卧底”调查。他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认为,在当今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以公司形式存在的占大多数。
“有统一的组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工资发放,很多黑社会组织都使用企业化的形式存在,但是要明晰一个概念,不能说有从事违法活动的企业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他指出,利用企业存在并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到比较高级的阶段将以非法手段从事合法经营。
“按照公安部的‘打黑’规定,判断是否具有涉黑性质有几个要素”,汪力表示,首先是企业内有至少5人以上实施过犯罪活动,而且领导层是集体;其次要有5件以上以公司名义实施的刑事案件;此外,团伙除了首要分子外,还需要有骨干成员和一般参与者。他指出,事实上,在涉黑判定方面,既要防止将涉黑犯罪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者社会治安案件来对待,又不能扩大打击面,要相当谨慎。
“从这次庭审的几个案子来看,确实展现了当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几种形态。”根据长期观察和研究,他认为当前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多从类似李义团伙这样的“低端组织”起步。
“在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市场化、农民市民化、环境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渗透具有很大空间。在初级阶段,因为经济实力不够,组织内成员素质不高,通常以暴力为后盾,以一系列违法乱纪勾当混迹于社会,或者直接经营违法行业,进而实行行业垄断。”他指出,组织发端之初通常从简单劳动密集型行业入手,如搬运、河沙开采、货运、农产品等。
而发展基础较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常是从合法经营者发展而来。“曾经有个小老板找我进行过法律咨询,最初是为了自身安全,防止被其他黑社会组织欺负,随着力量的增强,便开始想依靠这种组织谋取更多经济利益,把别人‘吃’掉,最后通过依傍地方官员来进一步壮大实力。”汪力表示,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加,这些组织往往会从一个行业跳向另一个行业发展,“什么暴利做什么,运输行业、公共事业及房地产等,是高级黑社会性质组织都希望入手的行业。”
趋势预判:
将是市场经济伴生物
“放在全国来看,重庆目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层次还算不上最高,但是基本成型,而且高、中、低各种发展级别很齐全,这与重庆在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在全国的大城市中,重庆的经济实力大概在中间。”汪力强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的市场经济的伴生物,因此不能指望消灭,只能控制其发展速度和规模。
“因为与经济的天然联系,在打击黑社会势力的同时,肯定也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短期影响。”汪力指出,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渗透重庆的经济体系,其中还有一大部分为合法经营的企业,“肯定会大受冲击和影响,比如重庆的娱乐业和餐饮业这次受到的重创,但这是阵痛,必须忍受过去。”
“不打是不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必然会产生的,不打它就会不断壮大,最终渗透到经济核心领域就更无法抑制了,我们将来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是重庆历史上最大力度的一次打黑行动,肯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发展速度和规模。”
“另外,还有因为‘打黑’而带来对重庆名声的影响,大家会不会都不敢来投资了?其实从长远来看,打黑正是为了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汪力认为,一段时间后,也许来投资的人会更多。
“不过,仅仅打击是不够的”,汪力正在申报“重庆黑恶势力犯罪研究”课题。他指出,如果能通过“打黑”好好总结,借机完善一系列执法政策、市场规范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填补黑社会性质组织渗透的缺口,才是“打黑”真正最有价值的成果。
双胞胎兄弟
被控五宗罪
张波张涛兄弟万州受审
被称年龄最小的“黑老大”
本报讯 (记者邱瑞贤)昨日上午,重庆扫黑大审判第一阶段最后一个案件在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孪生兄弟张波、张涛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五项罪名。据称,该案黑老大张波、张涛仅23岁,是重庆涉黑系列案件中年龄最小的“黑老大”。
在庭审中,被告人张波当庭否认大部分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实,辩称成员之间仅为“朋友”。庭审预计要延续至今日结束。
统一配发杀猪刀
起诉书指控,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张波、张涛纠集被告人文传建、熊德江、刘小刚、陈小春,在被告人谭毅、张成超、骆勋娟、黄兴建、崔浪、谭言兵、程明刚、张金原的参与下,在重庆市万州区多次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文传建、熊德江、刘小刚、陈小春为骨干,谭毅、张成超、骆勋娟、黄兴建、崔浪、谭言兵、程明刚、张金原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团伙成员达14人。
为强化组织结构,被告人张波、张涛在组织内部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规定,如统一配发杀猪刀、新成员须干事试胆、以资历和工作获取报酬、新成员应当尊重老成员、出事之后要保密等。同时,张波、张涛还用赌场渔利发放成员工资及其他生活开支,以加强对成员的管理和控制。
同时,该组织在形成过程中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危害一方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安排专人放哨
在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6月,被告人张波、张涛利用组织形成的势力及影响与被告人刘华莉、邓德祥等人合伙,采取持枪滋事、强行搭账等手段在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等地开设流动赌场,并安排文传建、熊德江等人维护赌场秩序,还安排谭言兵、张元中等人放哨,操控赌博行业,从中抽头渔利,获取非法利益。
该组织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还实施故意伤害4次,致6人轻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19710元;非法拘禁1人超过24小时。
当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发起、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张涛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二被告人直接参与或者授意其成员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均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余被告人应当分别按照其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责任。
声音
10月12日上午,在公诉人宣读完长达一个小时的案情后,杨天庆只说了一句话,“我没工作,没稳定收入,我不承认涉黑”。
10月13日上午,重庆开县临江一霸“米老鼠”李义涉黑团伙的骨干成员唐绍宏扬言:“如果说我领导黑社会,那全国人民80%都是黑社会!”
10月14日上午,谢才萍当庭辩称,“我不是黑社会老大,也没有小弟。我在场子中只对打牌、坐庄设定了规矩,也没有给手下发工资。”
昨日上午开审的张波、张涛等涉黑案,头目张波则称自己开赌场时仅临时请部分被告人照场子,这些人员来去自愿,干一天算一天钱,“我只是请‘扁担’,并非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