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时间:2009-07-28 10:1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赵晓霞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密切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今年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这些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积极协调经办银行为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别困难学生,要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据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介绍,今年是我国历史上普通高校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将有大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高校就读。

分享到:
编辑:王晓燕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