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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立激励警示党员干部机制为稳定提供保证

时间:2009-07-24 10:06  来源:新华社

  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新疆乌恰县农牧民党员司马义·哈德尔、老模范马克白·阿克西等10位农牧民组成小分队,进村组、进牧点、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地、进社区,巡回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巨大变化,声讨揭批乌鲁木齐“7·5”事件肇事者。

  连日来,新疆巴州、阿克苏、和田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尤其是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的现实考验,切实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群众宣传教育上下大力气,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伊犁州直各单位、各县(市)成立了反分裂斗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就近认领责任区,通过组织居民座谈等形式,让每个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分裂分子的真实面目;在农牧区,以乡镇、村队为单位,组建“流动宣传队”、“马背宣传队”,对农牧民进行反分裂教育。各县(市)委组织了由320名少数民族“三老”人员参加的“夕阳红宣讲团”,通过入户教育等形式,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网点、每个家庭、每一个人。

  为确保全疆平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精神,把维护稳定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头等大事来抓,为确保新疆社会稳定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新疆各级组织部门明确提出,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成效作为评价一级领导班子是否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能力作风的最直接检验,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尤其是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的现实考验。并强调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在维稳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对参与分裂活动、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以教育、激励和警示党员干部,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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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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