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通知明确,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整治措施,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整治违法药品广告,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记者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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