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22日首次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集中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08年度审结的23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希望通过年度报告的形式,将年度内有典型意义的裁判意见集中发布,充分发挥这些案例在规范裁量权行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中的作用,努力统一司法裁判标准。
据了解,为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其2008年度审结的184件案件中,选取了23件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报告包括序言、16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7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报告选取的案件涵盖各类型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案件、著作权案件、商标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技术合同案件和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既涉及实体标准问题,也涉及管辖等程序问题。
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多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中公知技术抗辩的适用问题;专利与技术标准关系问题;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问题;网络公证证据的审查和采信问题;戏剧演出的表演者认定问题;约定俗成的游戏名称的正当使用问题;字号和商标相冲突问题;禁止专利重复授权原则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企业标准备案是否当然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专利确权行政案件中能否行使司法变更权的问题;通用名称的认定问题;商标法规定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理解和适用问题;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期限的起算点问题以及诉讼主体和管辖确定的先后顺序、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的管辖确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