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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全面启动司法改革 正义使命职责不能懈怠

时间:2009-02-05 10:2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 杨维汉)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4日上午召开会议,讨论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实施的12项改革任务的工作方案和调研计划,并对下一步改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中央司法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部署,务必按期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2项改革任务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这12项改革任务,既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程序制度的改革,也包括有关实体法律改革问题;既包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也包括司法机关实现科学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体制和机制性问题。

  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沈德咏要求,要深入进行调研,切实抓好司法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工作。司法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联动性,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分析论证,才能起草好改革项目的有关立法建议、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研工作务必要全面深入,要注重继承和发扬我国优良的司法传统,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的宝贵经验,同时吸收借鉴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国外的有益经验,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需要攻坚克难的重点改革问题,要特别注重做深入、扎实、充分的实证调研,尽量掌握实际、客观、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对于改革的关键环节,要有准确的数据统计分析作为支撑。

  “在制定新的改革方案时,要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之间的关系,要注重新的改革措施与以往的相关改革成果的相互衔接、彼此关联、前后协调,以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沈德咏说,要着重研究改革的可行性,分析改革进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以及改革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增强改革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沈德咏还强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注重听取基层人民群众和一线干警的意见。要注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确保司法改革工作在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上扎实推进。为保证改革项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自上而下有序推进,对于一些尚不成熟或把握不准的改革方案,可以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已决定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30个法院建立司法改革联系点,以加强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逐步建立起科学完整的调查研究体系,有助于相互交流和总结经验,在实践中转化改革成果,同时,还有助于建立联系沟通的平台,广泛听取基层法官、人民陪审员和社会各界对改革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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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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