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群众的就业问题始终为人们所牵挂。记者日前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2008年12月31日,地震灾区就地就近就业116.1万人,总体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据介绍,在各支援地区和地震灾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统计表明,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20个支援省、市已经向地震灾区提供有效岗位信息76.9万个;通过援建项目吸纳地震灾区劳动者就业2.5万人;地震灾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的人数为116.1万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地震灾区的对口就业援助,主要采取了六项举措:结合实际,迅速出台就业援助优惠政策;加强协作,及时搭建劳务输出对接平台;强化服务,确保对口就业援助取得实效;以工代赈,通过援建项目吸纳灾区劳动者就业;开展培训,提高地震灾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素质;做好后续服务,为地震灾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务工和生活环境。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职业培训补贴、交通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促进地震灾区劳动者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各地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如,四川、甘肃、陕西省制定了报销交通费补贴具体办法;福建省明确了5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75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以及2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生活费补贴标准。
对口就业援助期间,支援地和受援地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等,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帮助灾区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如,广东省援川工作组与汶川县联合举办羌绣技能培训班,将培训送村入户,让老百姓不离乡、不离家,就能通过技能增收,重建家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地震灾区就业工作依然面临较大压力,仅四川省尚有40余万劳动者需要就业。为此,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努力化解地震灾区的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