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记者 周玮)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不断完善设施与服务,为群众准备丰盛的活动项目;文化共享工程为农民群众拓宽致富路,数字化放映让更多农民看上好电影;自办文化大院等群众自发文化活动,为基层文化生活增添亮色……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农民群众文化权益得到保障。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发展改革委和文化部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9.4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约25亿元,新建和扩建2.67万个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到201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2007年,已安排资金1亿元,在全国534个乡镇先行试点。
改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各地积极探索新方法:陕西省长治市全面启动农村文化低保工程,对贫困农村实行“文化低保”的惠民政策:把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村列为“文化低保”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投资540多万元,年内确保每个贫困村能演一场戏、放映6部电影、人均一册图书。青岛市实施“新农村文化家园”工程,市政府提出要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起设施完善的文化服务网络,实现“一镇一站、一村一室、一人一册”和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山东省与中组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合作,在全国第一个建成了覆盖全省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
受各地开展基层流动文化服务工作的启发,文化部与财政部于2005年启动了流动舞台车工程。工程采取“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筹配置”的方式,为基层剧团配备近千辆流动舞台车,为艺术院团深化改革、提高服务能力创造条件,推动艺术院团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多演出、演好戏。据了解,至“十一五”末,财政部安排资金不少于3亿元。
为农村培育不走的文化队伍,为农民带来丰富的文化活动内容——近年来,悄然而起的农民自办文化反映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精神追求的新变化,也成为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在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名为“夕阳红”的农民文化大院颇有名气。他们自编自导秦腔、快板、眉户剧等节目,定期面向周围农民演出,自娱自乐,自得其乐。在山东文登、山西祁县等许多地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建设庭院文化,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充实活动内涵,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为求新农村建设不因人而变,不因事而变,不因时而变,河南焦作市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探索建立了“一室四组”新农村建设工作新机制:“一室”就是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指挥和督查,“四组”就是根据工作性质,把涉农成员单位分别纳入产业发展指导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组、社会事业发展指导组、基层政权建设和帮扶工作指导组,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大格局中统一安排工作。在浙江台州,农村、社区、企业三类基层文化俱乐部已遍地开花,为构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共建设基层文化俱乐部3266家,每一个俱乐部均拥有一支以上文化活动团队。
近年来,各地文化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加强农村业余演出队、业余电影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农家书屋、农村义务文化管理员、以及社区文化指导员等业余队伍的培训,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支持农民群众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运行机制较为灵活,演出成本较为低廉——在农村演出,民营剧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近些年来,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成为新时期文化的重要形式。当前,全国有民营文艺院团超过6800家,涵盖戏剧、曲艺、歌舞、杂技、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年演出200万场以上。如河南宝丰、浙江嵊州、江苏如皋、福建莆田等地民间剧团发展很快,在繁荣基层演出市场、丰富基层文化生活、继承传统民间艺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