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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争2009年底前让受灾农户住进新房

时间:2008-07-05 10:4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7月4日电(记者 黄毅)记者从4日下午召开的四川省灾后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该省全面启动地震灾区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力争用1年半时间,全面完成汶川地震因灾倒塌和严重损毁农房重建任务,保证受灾农户在2009年12月底前住进新房。

  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四川灾区大量房屋倒塌、损毁,导致400多万户1000多万人无家可归。灾情发生后,经过各方的努力,目前受灾群众已全部实现临时或过渡安置。修复重建城乡居民损毁住房已成为灾后重建的首要任务。四川省政府日前制定下发了《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在当天的会议上,四川省要求各地震灾区全面启动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

  据了解,四川已明确对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给予补助,全省平均补助标准为每户2万元。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对不同人口家庭适当予以区别,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困难农户给予适当照顾。

  四川制定了灾后农房重建的总体目标:力争用1年半时间,全面完成因地震倒塌和严重损毁农房重建任务,保证受灾农户在2009年12月底前住进新房。其中,今年6个重灾市(州)完成重建任务60%,其他受灾市(州)全部完成重建任务,全省力争完成农房重建任务70%。

  为确保地震受灾农户尽快住进经济、实用、安全的永久性住房,四川要求各地震灾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受灾村组逐户查实、核准农房因灾倒损情况,按照灾民申请、群众评议、村组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农房恢复重建对象。省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各地进度赶前所需资金随时足额拨付。

  四川省明确县级党委、政府是住房建设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并将对住房建设工作实行问责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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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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