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李菲)日前,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表示,要把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作为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保证救灾款物按时规范发放,切实用到灾民身上。
姜力指出,汶川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社会各界踊跃捐助,抗震救灾款物的规模大、数量多,捐赠接收多元化,社会关注程度高,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特别是社会捐赠的款物,对于增强政府公信力,调动社会积极性,顺利推进抗震救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姜力要求,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接收、拨付制度;严格执行救灾物资采购和分配制度;加强对各地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召开的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会议精神。
姜力强调,下一步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努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机制加强监管。
——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靠法规加强监管。
——进一步公开有关信息,靠舆论加强监管。
——进一步统筹安排,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姜力最后强调,要不断加强对各地民政部门及有关公募基金会和慈善组织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各类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适时派出工作组,对灾区使用救灾资金物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尽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确保善款善物不被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