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时期,美国国会的佩洛西女士在所谓“西藏问题”上有一番极为拙劣的表演。她多次别有用心地提出中国的人权问题,精心策划在国会通过涉藏反华议案,还专门跑到印度扯着达赖的手支持“藏独”。佩洛西是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是一个有身份、有代表性的政治人物,因此,她的表演有很深的含意。佩洛西在中国人民面前摆出“道德权威”和“人权卫士”的样子,却让我们想起美国历史上的许多往事,想起美国在民族问题上的人权和道德纪录。最令人深思的莫过于美国对印第安人的掠夺和屠杀。
印第安人的悲惨遭遇
在印第安人问题上,美国历史上有许多可耻的记载。美国人为争得土地、财富和资源,残杀、掠夺、蹂躏印第安人的行为,被一切有良知的人所唾弃。几百年过去了,美国人的一切光荣和成就都无法掩盖历史留下的耻辱。
有学者认为,早在一万多年前,印第安人的祖先就从白令海峡踏上了北美大陆。印第安人的生活虽然原始,但作为一个民族,他们是独立的。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的主人。几千年的劳作奋斗,印第安人创造了独特而充满魅力的文明。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始,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法国人和英国人闯到美洲。开始,印第安人并没有排斥这些外来的欧洲人,印第安人不了解也不知道这些人会危及自己的生存。他们用善良、坚忍和辛勤,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一些印第安人的重要聚集地成为今天的大城市,许多印第安人捕猎的丛林小路发展成为今天的高速公路和铁路,传自印第安人的粮食作物至今仍占美国农产品的50%以上。美国20多个州、4个大湖的名称来自印第安人的创造,如著名的“密西西比”就是印第安语“水之父”的意思。
但是,美国人对印第安人却是恩将仇报。无论是美国建国前的几个世纪,还是美国建国后的百余年,西方占领者从没有停止欺辱弱小的印第安民族,通过战争、移民、欺骗、屠杀等残忍和无耻的手段,用种族灭绝、种族隔离、强制同化的办法,无耻掠夺原本属于印第安人的土地和资源,为美国的发展奠定了血腥的原始积累。美国人对印第安人的欺辱,令人无法容忍。印第安人本是美洲大陆的主人,但在上世纪20年代前,美国不给印第安人以公民权。著名的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二款中在各州众议员人数分配问题上规定,各州人口计算范围不包括“未被课税的印第安人”,彻底否定了印第安人的公民权。1801年,美国国会颁布新法案,规定外侨只需在美国境内居住5年即可入籍,土生土长的印第安人应该具有的公民权却继续不被承认。188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道斯法案》,其核心是解散作为法律实体的印第安人部落,把部落的土地分配给成员个人,联邦政府保有25年托管权,托管期满时,把土地交给个人并授予美国公民权。这个法案似乎是为印第安人成为美国公民创造了条件,而实际上印第安人得到的土地绝大多数在短时间内就被白人以各种卑劣手段抢走,靠土地获得公民权几乎没有可能。
美国宪法和法律使印第安人长期处于“化外之民”的地位,他们会有哪怕是一点点人权吗?美国人认为最能体现民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印第安人没有;宪法和法律所宣扬和保护的公民权,印第安人也没有;所谓自由、平等、博爱,对印第安人就是被限制、被压迫、被歧视。这种制度持续了200多年,直到1924年美国国会才颁布法令,承认所有在美出生的土著印第安人为美国公民。
美国的开国领袖们从没有想过要和印第安人和睦相处,因此,美国宪法里没有民族自治区域的概念。第一任总统曾设想建一道将白人和印第安人分开的城墙。第二任总统曾考虑用购买来的一块土地交换东部印第安人的土地,把印第安人赶到西部去。第三任总统在上任后的第一次国情咨文中,就公然否认印第安人对居住地拥有土地权,接着又促使国会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印第安人迁移法案,为大规模驱赶印第安人提供了法律根据。第四任总统也向国会提出方案,认为向西部迁移近10万印第安人美国政府只需付出不超过3万美元的代价。从富庶丰饶的地方赶走印第安人,占领原本是印第安人的土地,是美国统治者的一贯企图。他们通过立法和契约使其可耻的行为合法化,在行动过程中如遇到印第安人的反抗,就动用军队进行围剿。对此,一个法国人,就是那位对美国的民主大加赞赏的托克维尔,在他的经典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中说,只要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取的暴虐措施,看一看那些州的统治者的行径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难确信: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曾是这些州所要一致达到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