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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暴力事件犯罪嫌疑人忏悔:后悔干了那些蠢事

时间:2008-04-28 08:45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拉萨4月27日电 (记者裴智勇、徐锦庚、张帆)“我很后悔干了那些蠢事!”4月27日,拉萨市看守所,面对记者,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犯罪嫌疑人贡桑拉姆泪流满面。


  在警方的记录上,这个19岁的女子在3月14日有着不光彩的一页:在北京中路赛康百货商店前伙同别人用石头砸治安岗亭;在北京中路“探路者”户外用品店伙同别人纵火烧鞋子;在北京中路“美特斯邦威”专卖店伙同别人烧衣物并抢劫7条项链;在北京中路VEROMODA专卖店抢劫女士小提包和3个手链;在北京中路与藏医院交叉口处的银河金店门口抢劫2个猫眼石;在冲赛康路普昌饭馆抢劫85元现金。

  “我受了别人的蛊惑,分不清是非好坏。”贡桑拉姆原是拉萨市温州商贸城一家专卖店的售货员。3月14日下午,她正在柜台营业,一伙歹徒来袭击商贸城。当听到歹徒叫嚷“吃糌粑的都出来一起去干”时,她竟鬼使神差地跟着歹徒一起,参与打砸抢烧暴行。

  当记者询问贡桑拉姆家里的情况时,她眼泪夺眶而出。贡桑拉姆是拉萨市曲水县人,靠政府“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政策支持,从小学一直上完初中。她家5口人,原来住很破的房子,近年来在政府资金支持下,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说起政府给农牧民带来的种种好处,贡桑拉姆更觉得对不起社会和家人。

  “今后遇到事情,一定要明辨是非,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一个多月来的法制教育,使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性质,后悔莫及,表示出去后一定要痛改前非,用自身的教训教育别人。

  据新华社拉萨4月27日电 (记者贾立君)提起在“3·14”事件中的打砸抢烧行为,犯罪嫌疑人扎西多吉悔恨地说:“我的行为给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了危害,内心感到非常后悔。”

  今年24岁的扎西多吉是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措美县哲古镇扎扎村人,他于3年前到拉萨冲赛康市场做奶制品生意,月收入达3000多元。扎西多吉说,“3·14”这天,他“被坏人胁迫”,在冲赛康市场岗琼茶馆门口焚烧商品,并用石头将一家首饰店玻璃柜砸烂。

  他说,家里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除牦牛外还有100多只羊,政府正在帮助家里盖新房。扎西多吉悔恨他的行为给社会造成损失,也断了自己的财路;现在触犯了国家法律被羁押。他想告诉所有的人:“今后千万别上坏人的当,一定要珍惜国家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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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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