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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做好六方面工作确保恢复重建按期完成 

时间:2008-02-25 08:3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 在民政部日前召开的全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从六方面着手确保恢复重建按期完成。

  ——强化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担负起抗灾救灾的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应急救助和荒情救助工作。各地要及时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及时调整和制定春荒救助方案,加大地方救灾投入,抓紧下拨中央安排的第二笔和将对重灾区增拨的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统筹做好春荒救助工作。

  ——尽快开展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灾区各地民政部门对灾民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要尽早谋划,尽早安排,尽快启动。在抓紧摸清和掌握倒塌损坏房屋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规避灾害、经济实用的原则,抓紧制定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继续做好支援灾区的社会捐助动员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在前期做了大量动员社会捐助的基础上,以依托民间组织为主,进一步募集救灾资金和物资,动员志愿者参与,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的救灾工作。

  ——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应对此次灾害救灾资金数额较大,救灾物资数量较多。各地民政部门尤其是重灾省份的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标准和办法,严格遵循“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保证救灾款物发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民政部将对各地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和督导,县级民政部门要随时跟踪乡村工作情况,确保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人,各项救灾款物落实到人。(记者李菲 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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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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