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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获取内幕消息炒股

时间:2008-01-18 08:4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具体规定,严禁国企领导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谋利——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月14日至16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新华社昨日(16日)受权发布了会议公报。

  会议明确指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会议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还将迎来北京奥运会,认真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抓好的七个方面工作。

  会议提出,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

  会议强调,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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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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