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中国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通知强调,民政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事关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民政部门是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改善民生和促进和谐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为民解困的重要职能,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证每一个困难家庭都能过一个温暖的新年。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一步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已经掌握的受灾群众生活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房、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问题。要加快中央级和各级救灾资金的下拨进度,严格基层救灾款物的发放管理工作,限期将救灾粮款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加快灾民倒房的恢复重建进度,确保恢复重建目标的完成。年内不能建房的灾区,要对倒房灾民逐户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为倒房群众搭建临时暖房,提供临时住所,确保每户倒房灾民能够安全越冬,争取春节搬入新居。要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的取暖和节日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北方灾区和南方高寒灾区,要特别关注受灾群众的过冬保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救灾捐助活动,及时将御寒衣被发放到灾民手中,想方设法为困难群众援助取暖设备和燃料,保障受灾群众不受冻,保障受灾群众过节有粮、有肉,能和全国人民一道欢度节日。同时,要继续做好新灾应急准备工作,尤其是“两节”期间如有新灾发生,要及时上报情况,启动相应预案,确保应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要抓紧解决困难群众冬季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低保、五保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两节”前,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资金预拨工作,确保低保金不断档,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针对天气寒冷、物价变动等实际情况,要适当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冬季取暖等问题;要进一步做好低保、五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的节日慰问工作,落实好临时性、应急性救助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要积极主动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气候寒冷的地区,要采取主动救助方式,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及时安排返乡或妥善安置;要积极组织全社会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灾区群众、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福利企业的困难职工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走访慰问,福利机构要为老人、孤残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中。
通知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一步营造扶危济困的社会氛围。今年11月,民政部会同中宣部等6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广大共产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捐钱捐物,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地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奉献爱心。大部分省份同步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分配方案,尽快把捐赠款物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为安排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和重建住房提供援助。要及时公布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强调,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今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出台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给部分曾参加作战和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部分退役人员再就业、住房、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实际困难的五个政策性文件,为解决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提供了有效保障。“两节”前,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把涉及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规定落到实处。要根据新的优抚政策及时向优抚对象兑付补助资金,确保优抚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要认真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解决待安置退役士兵的生活困难,解决优抚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从优抚对象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普遍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生活。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并对驻地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巩固军民团结,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