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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时间:2007-12-27 14:5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妥善安排好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口粮、衣被、住所和取暖等问题。要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劳模、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库区移民及城乡“低保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大力弘扬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加强煤电油运的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通知强调,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重点做好粮油肉等重要商品的供给和价格稳定工作。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和药品。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有计划地组织精干文艺队伍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生产第一线慰问演出。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在节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铁路、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景点景区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节日期间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要加大对节日热销商品尤其是食品的执法检查力度,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要大力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各类重大疾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定并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两办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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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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