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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国务院200次常务会议: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时间:2007-12-22 09:4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人民日报记者 新华社记者)加强自身建设改革,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3月19日,国务院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要以改革的精神,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这几年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自身建设都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回顾200次常务会议,人们发现,所涉议题的论证过程越来越公开,听取意见越来越广泛。5年来,国务院多次约请专家学者商讨重大规划,把基层群众代表请进中南海听意见,同时不断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开通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种信息……人民政府,在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的道路上方向明确、步履坚定。

  重大决策广纳群言

  政府的宏观管理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决策是否正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温家宝总理郑重 强调。

  2004年6月16日,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要求重大决策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分析。科学民主决策有了制度约束。

  广开思路,广纳群言。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被邀请到中南海,围绕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出谋划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这一系列关系着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重点规划,都是广泛征求和吸收专家意见的结果。其中,为制定今后15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先后组织了2000多名专家参与调研论证。

  为研究教育发展和改革,2006年7月至11月,国务院连续四次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分别围绕教育形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听取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师、校长和教育专家的意见。“我们就是要邀请真正从事教育工作、懂得教育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金融改革的关键环节、社会保障的总体设想……国务院还多次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请他们献计献策。“我们要鼓励党外人士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方面要形成制度。”国务院领导多次这样强调。

  国务院重大决策注重听取各部门、各地方的意见,也注重聆听百姓的声音。

  杨志高,这个偏远山区的乡村教师,从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走进中南海面对面地向总理提建议。2005年1月,国务院召开座谈会,就政府工作报告向经济、企业、教科文卫体等社会各界群众征求意见。

  “贫困学生太苦了,政府能不能拨出经费帮助贫困学生。”杨志高大胆地提出。

  “学杂费不是已经免掉了吗?”

  “有的地方还没解决。”

  “这是一个让我睡不着觉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动情地回应。他接着补充,“老百姓向我们提意见,说明老百姓对我们有信心。”

  事实上,每一次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国务院领导都要广泛听取百姓意见。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时,更专门召开了一次基层群众代表座谈会,车间工人、乡村医生、出租车司机、派出所民警、种粮农民、农民工、下岗创业人员、农技推广员、银行职员和大学研究生都被请进了中南海。近日,为起草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作出批示:征求意见要广泛,方式要创新,要直接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温家宝总理多次来到百姓中间,倾听他们的声音。人们称之为“总理问计”。其实,这不仅是总理的个人行为,更代表着政府工作方式和决策机制的转变。百姓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来自基层的第一手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着依据。

  最近,国务院向全国广泛征求对新休假制度的意见,休假制度调整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取消“五一黄金周”好不好?增加的假日如何分配?人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直接关系我们利益的事情,直接来问我们的想法——这一点,是让老百姓最欣慰的。”一位市民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5年来,凡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国务院领导都要走到百姓中间,问计于民,听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

  为权力划边界、定规则

  2004年3月16日,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份文件让世人瞩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向全社会宣告,用10年时间建设成为法治政府。这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庄严承诺,也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定目标。国务院领导更是多次指出:“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依法行政,重在为权力划边界、定规则。

  2007年9月26日,第193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8项。管理上亿元集体资产的湖北省官桥村八组组长周宝生,很快获知他一直关心的农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批正在此次取消之列。“过去我们每申报一个项目,至少要到省上跑几个月。现在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项目,到县里备个案就行了,省了好多事。”

  国务院常务会议相继讨论通过行政许可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以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5年间,共减少了50%以上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公务员真切体会到“官不好当了”,层层设卡、“雁过拔毛”越来越行不通了。群众则从电子政务、官员问责制等新变化中真正尝到了依法行政的甜头,过去办事“公章旅行”让人怕,现在红头文件少了、审批环节少了,节省了时间、节省了费用。国务院执法任务较重的10多个部门,还深入开展了执法考评,从细节限权,政府行为变得更“规矩”了。

  依法行政,强化立法是基础。

  2007年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伴随着专项行动的推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加快了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发布不久,食品安全法(草案)就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边抓具体工作,一边抓相关立法,这是本届政府依法行政、强化立法的突出特点。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本届政府讨论的法律草案和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达150多个,其中义务教育、艾滋病防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在其中。

  该出台的及时出台,该废止的必须废止。2003年6月18日,第12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替代已实行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救助”二字,意味着一项根本性的变革。

  依法行政,还意味着严格问责,给行政执法者戴上“紧箍咒”。

  “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一些地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食品、药品和环保等安全隐患突出,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部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许多人对2006年国务院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这番话印象深刻。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以及几起重特大煤矿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乱占耕地、违规上项目,有关负责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以前大家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则越来越认识到,“当多大官就要负多大责任”。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加强自身建设,政府始终致力于完善行政监督。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一目了然,以便更加有效地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透明政府”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2006年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一年时间发布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500多件、国务院公报250多期。每逢重大政策出台,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常常在第一时间做客政府网,释疑解惑。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推行,就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回应、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74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和单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均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

  对权力的监督要“不留死角”。各级政府更加注重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新闻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自觉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主动约束执政行为。

  一年一度公布的“审计报告”反映出政府加强行政监督的决心。每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论涉及哪些政府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每次审计报告,国务院都认真听取汇报,部署整改。2006年7月6日第142次常务会议明确指出,政府各部门要“从审计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入手,给人民群众一个认真、负责、满意的答复。”2007年7月4日,在第183次常务会议上,国务院领导更针对当年的审计报告强调,“整改工作必须着眼制度建设,完善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这次会议纪要中还有一句分量极重的话:“部门主要负责人既要对本部门出现的问题负责,也要对下属单位出现的问题负责。”

  这些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越来越重视履行法定程序,接受来自人大的监督。国务院每年都要向全国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质询,依法备案行政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怎样、预算执行情况如何、审计审出了哪些问题……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审计署、监察部等部门,都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2007年1月1日,“二十年磨一剑”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实施,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记者采访结束时,刚刚召开的第201次常务会议,又专门研究部署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对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行使权力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重要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论证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必将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的政府一定会和人民贴得更近。(本稿执笔:施明慎、田俊荣、白天亮、朱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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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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