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厦门电 (记者李慧颖)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厦门和金门消保会组织日前联手创建了两岸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今后,厦金两地的消费者在厦金两地发生消费纠纷,可在两地任何一处投诉,两地消保会组织将携手处理消费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厦门市消保会秘书长马丁介绍,自2001年厦金航线开通以来,厦金两地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互往旅游、观光、购物、置产等商业行为逐渐增加,消费争议也呈上升趋势。由于时间短,以往金门客人在厦发生消费纠纷,往往需要回去后再以信函的形式向厦门消协投诉,很不方便。厦门到金门消费的旅游者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07-08-20 第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