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2月10日发布文章,题目是“北京打算限制企业高管的收入”,摘要如下。
大陆打算对国内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设定上限,以防止在经济发展放慢的情况下,人们的收入差距继续拉大。
接到了财政部下发的规定草案的银行家说,国家控股的金融机构的高管年薪将不超过280万元。
如果获得通过,这项规定将是大陆金融业出现的首个薪酬限制。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说:“这种限制符合国际趋势。美国也在限制金融机构高管的工资。”
美国已要求未来接受国家援助的金融公司将高管年薪限制在50万美元以下。对于大多数金融机构的高管来说,这将是一个大幅度的削减,因为2007年大多数人的工资都超过100万美元。
然而,大陆金融机构的高管的年薪距离280万元仍然还有一段距离。
郭田勇说:“银行的收益不错不仅仅是因为高管们的贡献。经济好的时候,大陆的金融机构日子也好。”
在大陆,银行超过60%的利润来自息差,而且国家控制的利率机制也让它们获益匪浅。北京规定的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存款利率。
郭田勇说:“这种薪酬限制是合理的。中国的银行家不应当获得高得离谱的工资。”
根据这项草案,主要高管的税前基本年薪应该在5万到70万元之间。他们还可以获得不超过基本工资3倍的绩效奖。
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说,制定一个合理的工资评估机制更重要。
他说:“一段时间以后应当确定以工作成绩为基础的工资。如果银行利润的增长是通过盲目的贷款增长实现的,这种贷款可能会在多年以后变成不良资产,那高管就不应当拿高工资。”
上海的九家国有企业今年已经自愿将年薪削减15%-40%,以渡过目前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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