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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律师:中国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时间:2008-12-10 14: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东京十二月九日电 题:日本律师:中国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中新社记者 朱沿华

  “中国用三十年做了日本用了一百年才完成的事情。”今年五十二岁的日本著名律师射手矢好雄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感叹道。

  一九七八年中国改革开放元年,还是京都大学法律系本科生的射手矢已隐约感到,这个日本的重要邻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在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法律系攻读硕士学位时,他毫不犹豫地选修了“中国的外国投资”课程,迈出了研究中国法的第一步。一九九四年,已经回到日本发展并开始接触中国业务的射手矢来到上海,第一次用自己的眼睛观察中国。

  “那个时候上海的高楼大厦屈指可数。”他回顾说,“当我走进叫卖着活鸡、青蛙和蛇的上海早市,看到熙来攘去的人流,立刻感到一股热气迎面扑来。这种在日本已经感受不到的热力让我确信,中国一定会发展。”上海之行使他在三年后成为日本四大律所之一的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驻中国的第一个首席代表。

  射手矢从一九九五年开始为日本的权威法律期刊撰写题为《中国最新法律情况》的专栏,介绍中国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这个一月一篇的连载专栏迄今已经写足十三年,而且毫无收尾的迹象。“不是我不想停啊,实在是中国的法律变化太快。”他笑称,中国法变得越来越快,自己也就越来越忙。

  基于长年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践,射手矢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实现了法制建设的“三级跳”:

  一九七八年改革开放伊始,受“文革”影响的中国几乎没有什么法。一九七九年之后相继颁布的外资法、新《宪法》、《民法通则》迈出中国法制建设“第一步”;

  一九九二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巡讲话,使中国迎来一个“立法高潮”。《公司法》、《劳动法》、《票据法》、《证券法》、《合同法》……一系列新法共同实现了“三级跳”过程中的一次力量爆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的法律环境在这一阶段基本建立;

  二00一年加入WTO则帮助中国实现了“三级跳”的最终飞跃。从那时起,外资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得到重新修订,为中国接轨世界铺平道路。

  射手矢为了说明中国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将日本最权威的法律百科辞典《模范六法》和中国的同类书籍《常用法律法规全书》进行了比较:两本书所收录的法律都在四百部左右,都有三千多页、八公分厚、两公斤重。“可以说,日本有的法律中国基本都有了。但日本为制定这些法律用了一百年,中国却只用了三十年”。

  作为活跃在法律咨询业务第一线的资深律师,射手矢亲身感受到了中国从人治到法治带来的巨大变化。“刚开始做中国业务的时候,没有什么法可做参照,我们只能一件事一件事地跑去问政府,到底该怎么办。”

  他回忆说,当时的情形给日本人造成一个印象——去中国投资做生意“找对人”比什么都重要。“但近些年我给客户最多的忠告是,去中国做生意最最重要的是写好你的合同。因为现在一切纠纷最终都要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合同出了问题谁也帮不了你。”

  中国法律环境的改变造成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日本承办中国业务的律所越来越多,精通中国法的律师日益成为“香饽饽”。作为这一领域的“先行者”,射手矢被一桥大学聘为特邀教授每周讲授中国商法课程;他编写的《中国经济六法》、《中国投资手册》、《中国商务法必备》等书籍一版再版,跻身最畅销的法律书籍之列;他更连续四年荣登日本企业最受欢迎的国际关系·涉外律师排行榜之首。如今,他每周都要在日本和中国之间飞个来回,还被中国社科院聘为法律研究所亚洲法研究中心的理事,直接参与了《公司法》的修订……

  “自己的事业能和中国的法治建设一路同行、共同成长,我感到非常荣幸。”在采访的最后,射手矢好雄如是对记者说。

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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