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有关委员会通过限制互联网巨头不正当竞争的《数字市场法》建议案
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23日以42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绝对多数通过了旨在限制国际互联网巨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数字市场法》建议案。
这项建议案将市值超过800亿欧元,在欧洲年营业额超过80亿欧元的社交网络、搜索引擎、操作系统及电子商务运营商定性为“核心平台服务提供商”或“看门人”公司(gatekeeper),其中显然包括了谷歌、脸书、亚马逊等国际互联网巨头。建议案规定,这类公司在欧盟范围内不允许利用数据优势向用户投放指向性广告,除非获得用户明确许可。同时这类公司在欧盟范围内的同行业并购也将受到限制和监管,并购意向必须在事前获得欧盟委员会许可。如果这类公司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被处以年营业额4%至20%的罚款。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维斯塔格高度赞扬这项建议案,他表示,这向着建立一个自由、公平和竞争性的科技市场迈出了一步,在这个市场中所有参与者都有机会成功。
欧洲议会全会计划在12月对《数字市场法》进行表决,如获通过将与欧盟各国政府展开进一步磋商,法案最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法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在欧洲落地实施。(总台记者 陶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