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26日判定,2014年欧盟普通法院将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从恐怖组织名单中删除的决定不正确。
2001年12月,欧洲理事会将哈马斯列入恐怖组织名单,并执行相关人员资产冻结等制裁措施。但欧盟普遍法院2014年裁定,欧盟机构当初认定哈马斯为恐怖组织是基于媒体和互联网的报道,并非以法律认定事实为依据,因而决定将哈马斯从这一名单中删除。欧盟委员会方面随后表示,该法院的决定不代表欧盟国家的政治决定,欧盟机构将认真研究司法规则,并将采取上诉等措施,争取维持将哈马斯列入恐怖组织名单。
欧洲法院26日裁定,欧盟普通法院的2014年的裁决“犯了法律错误”,并且表明不会再审此案。
这一法院还说,欧盟普通法院先前将斯里兰卡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猛虎组织)移出恐怖组织名单的裁定正确。(杜鹃)【新华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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