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遇害案拷问美国法治之困
一个刑事程序走完可能前后达数年时间,如果判处死刑,更是会有长达数年甚至十数年的排队等待。其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罪犯逃脱法网的不确定因素。
当地时间7月3日上午,一家美国联邦法院决定不许保释、继续关押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绑架案的嫌犯本伦特·克里斯滕森。
在9分钟的聆讯期间,克里斯滕森除表示知晓其个人权利外,再没有任何发言。此前其曾表示自己无罪。在询问律师之后,法官决定下次聆讯时间为7月5日(星期三)下午3时。届时将决定克里斯滕森是否可以保释。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布鲁诺表示,在最终判决作出之前,任何人都是假定无罪的。
章莹颖案在国内激起了舆论的强烈情绪,有关于美国警方在本案中的表现、当事人的下落以及本案的审理都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公众不仅希望能够尽快地找到受害人、严惩犯罪人,而且也希望留学人员能够借助此案尽可能地了解国外的司法制度与安全状况,提高相应的安全意识。
公允而言,美国警方在本案中的表现并无明显的懈怠与渎职之处,其通告、搜捕与侦察行为,虽无亮点但也算得上中规中矩。但是,美国的警察系统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难以对案件作出更为高效的反应。美国的政治体制高度注重分权,其公权力往往在行使过程中不仅面临阐发自三权分立的诸多正当程序的掣肘,而且要解决联邦制下中央——地方权力的协调问题,这使得公权力的行使在效率上、协调性上都面临很大的问题,进而造成犯罪分子在制度衔接处侥幸脱逃而正义却往往姗姗来迟的怪象。在本案中,最让人痛心之处恰恰在于,尽管地方警方已经接到报案,甚至掌握犯罪嫌疑车辆的特征,但侦察能力更强的联邦执法人员由于程序原因不能立刻接手该案,错失了解救受害者的最佳时期。
[责任编辑:郭碧娟]